市院组织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调整

时间:2021-07-28

来源:市院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

编辑:汤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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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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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做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内设机构改革配置调整和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鹤岗市院积极探索,多部联动,多措并举,迅速启动落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配置调整工作,确保了改革落地生根和办案工作的平稳过渡。
  一是严格案件承办制度,落实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鹤岗市院根据省院要求和本院实际,案管部门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填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内设机构改革信息采集表,优化了办案单元,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机制,所有入额检察官参与系统轮案,为入额检察官在系统后台配置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办案组办理案件,对案件终身负责;同时对入额院领导配置了相应业务条线的办案单元,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化。
  二是合理配置方案实现权责统一,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化。根据捕诉一体化的具体要求,及时对部门设置、人员角色、办案组构成、轮案信息进行采集,制定出符合鹤岗市院检察工作实际的最优配置方案,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依次对组织机构、人员角色、办案单元权限、轮案规则进行配置和调整。将审查逮捕案件和一审公诉案件建立同一规则,按照“自动轮案为主体、手动分案为例外”原则,对捕诉一体化的实现提供了良好运行的平台,实现办案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
  三是通力协作,全力保障自侦案件办理。根据省院《关于部署使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模块的通知》要求,鹤岗市院技术部与第四检察部协作,共同学习了职务犯罪侦查模块构成及功能,对人员角色功能重新进行分配,对新增文书文号、权限进行配置,并根据院内工作实际需要,更改了案件的受理向导和轮案规则。实现了犯罪侦查模块在鹤岗市院的“全面、全程、规范”使用。
  此次配置调整工作,抽调了基层院技术部门和案管部门新进人员,全程参与系统配置,实现“以干代训”提素能,同时还整理形成配置指导文档。今后,鹤岗市院将以坚持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为导向,紧跟司法改革的步伐,严格按照省院要求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配置和调整,保障各类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顺利办理和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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