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首页/ 检务指南/ 新闻发布会/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6-14

来源:市院综合业务部

编辑:汤兴江

录入:汤兴江

审核:谭士鑫

【字体:  

  为深入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6月11日上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主题新闻发布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受邀出席,鹤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广平参加会议,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马梓峰主持会议。

  2020年以来,鹤岗市检察机关积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实现了两级院检察听证全覆盖,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公开开展检察听证52件次,其中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5件次,各县区院开展47件次。检察长主持8件次,公开听证49件次,不公开听证3件次。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的经验做法是“一应二准三注重”。

  “一应”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对首次申诉案件,有条件的应当举行公开听证;对重大疑难复杂和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符合条件的应当举行公开听证。

  “二准”即准确把握当事人诉求,听证前要听取当事人意见,把准当事人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准确选择听证员,结合案情和听证拟解决的问题,精准选择听证员。比如,对涉及一些专业知识的疑难案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作为听证员的说服力更强;对需要解开当事人心结的申诉案件,邀请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干部、心理专家作为听证员沟通效果更好。

  “三注重”即注重听证程序,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有关听证申请、听证公告、听证回避、听证步骤、听证纪律以及听证席位设置等规定,并制定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简易检察听证流程;注重听证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确定听证方向和重点问题、将相关案件材料送听证员审查、确定听证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项;注重听证善后工作,听证结束后,需要调查核实的,要依法予以核实,需要帮扶救助的,要积极开展帮扶救助等。

  下一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的要求,充分展示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听证工作,为民解忧纾困、为群众办实事的做法和成效,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提升活动影响力。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六号街道红旗路345号 邮编:154100
Copyright ©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