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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花式在“宪”学法普法

时间:2020-12-10

来源:鹤岗兴安检察

编辑:孙泽宇

录入:孙泽宇

审核:谭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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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营造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检察开放日

 

  12月3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区公安法院代表、武装部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企业代表等10人参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宪法学习氛围。

 

  此次活动采取“走出去”的形式送法进校园,与大陆二校加强检校共建,张晶羽副检察长被正式聘任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和与会代表们送去了“国家宪法日”专题法治宣讲。

 

参观少年军校武器库

 

  宣讲后,在大陆二校大力支持下,组织召开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就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征求意见和建议10条,为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取得实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

  为了让广大辖区居民深入了解宪法相关知识,12月4日,在兴安区委领导下,区政法委、宣传部联合兴安区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领导在辖区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以发放传单的形式为群众讲解《宪法》知识,了解《宪法》的意义和重要性,切实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树立了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激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宪法》活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定捍卫宪法权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拓展学习方式,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检答网、电子屏等平台深刻学习领会宪法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线上+线下”形成学习合力,激励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忠实践行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宣传者。

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

  在张晶羽副检察长的主持下,本院干警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激励和教育检察干警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誓言, 时刻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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