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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这样开局

时间:2022-04-14

来源:市院宣传教育部

编辑:汤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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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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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部署,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稳步开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4月11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市院机关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目标、五个基本原则、八个突出问题以及八个主要措施,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行动“指南”。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杜文胜在党组会上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要强化统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与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活动和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勇担使命、争先创优、维稳创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融合,确保各项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明确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抓实专项工作推进,每项重点工作都要制定工作台账,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确保谋事唯实、行动务实。要加强督导。在开展好市院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市院各包院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对于基层院开展活动的指导,积极帮助基层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要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全体检察干警都能深刻理解和把握“提能力、转作风、强质量、优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动员、深入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
 

广泛发动、积极动员
 
  4月12日下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杜文胜对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点击下图查看原文)。他指出,省委、市委部署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发出了开局抓作风、聚力谋发展的强烈信号,宣示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坚定态度,树立了勇争一流、走在前列的鲜明导向,奋力谱写鹤岗检察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岗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和崭新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凝心聚力、有序推进
 
  4月13日,市检察院各部门围绕学习贯彻市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积极谋划下一步如何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检察干警要坚持从严律己、求真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干好各项检察工作,对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要做到自警自省。反思在实际检察工作中,是否满足一般工作要求,只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追求工作实效,看不到与先进典型的差距。要加强和改进学习。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克服因循守旧、不愿学习、不会学习甚至把学习当门面的不良风气,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为民服务。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了解群众困难,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清正廉明。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约束好身边人,正确对待外界监督,立足职能、扎实工作,努力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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