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首页/ 检务公开/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文明决定逮捕

时间:2021-03-25

来源:市院第三检察部

编辑:汤兴江

录入:汤兴江

审核:谭士鑫

【字体:  

  日前,黑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文明(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罪对张文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六号街道红旗路345号 邮编:154100
Copyright ©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