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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融合优化构建综合治理检察新格局

时间:2023-07-06

来源:市院第二检察部

作者:王 萌

编辑:汤兴江

录入:汤兴江

审核:刘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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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坚持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践行人民至上,牢牢把握党建与业务是互融互促的强力引擎,深化以党建带队伍,以队伍促建设,以建设提质量,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取得较好成效。

“党建+治理”

以转理念谋求“真效果”

  重罪检察部门始终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理念,积极落实“工作落实年”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提升质量向增强质效转变工作遵循,充分发挥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履职内生动力。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分类,实现能动履职,主动转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理念。

  (一)从常态监督向质量监督转变。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动力、提升水平的契机。今年1-6月,针对法院违反法定审理期限、违反法定送达期限、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等事项,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6次,采纳率100%,提出数同比上升38.5%,采纳率同比上升15.4%,按季度制发《审判监督业务数据通报》,持续督促审判机关规范办案,监督的数量、效果不断向好。

  (二)从多元探索向一体推进转变。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鹤岗市检察机关打破部门壁垒,由重罪检察部门对全市两级院审判监督工作进行“统一牵头、专人研究、类案指导”,实现“条线指导和个案指导相结合”。拟制《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抗前沟通协作机制》,发挥上下级、各业务条线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抗前沟通的实践作用,凝聚监督合力,有效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

  (三)从人工审查向大数据筛查转变。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进行网上类案比对的智能监督模式,对近两年办理的600余件案件、近万条案件信息进行对比筛查、数据核查、分析研判工作,重点关注定罪、量刑异常数据,挖掘监督线索,依靠大数据实现智慧检察、智能监督。

  (四)从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开展监督的同时,不断检视自身的不足,针对监督能力不强、监督主动性不够等问题,牢固树立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监督理念,制发《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专项工作指引》4期,彻底改变过去“粗放式”监督方式。在案件办理中,精准评估监督必要性,选择合适监督手段,以恰当的监督方式达到监督目的。同时注重示范引领,努力做到监督一案,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域、一个时期存在的司法理念、执行政策、工作导向等共性问题。

“党建+监督”

以“高标准”挖掘“真情况”

  重罪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在办案一线的模范带动作用,通过以老带新、检察官带检察官助理等多种方式,业务骨干在重要专项活动和日常监督办案中攻坚克难,带头冲锋,敢打敢拼,善作善成,有效提升了办案标准和监督质效。

  (一)以侦查监督强质量。办案实践中,部分侦查人员缺少办案经验,“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还不同程度存在,规范意识不强,实体认知不深,无序侦查现象存在,导致形成证据瑕疵无法补正。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跟踪动态、关注进展,针对公安机关办案期限、强制措施违法、讯问、取证、勘验、鉴定、扣押不规范、过失导致证据损毁等问题及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按季度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瑕疵证据工作情况,通过解决个案问题和共性问题,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提升指控质量,以检察履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近三年重罪检察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始终保持在100%。

  (二)以移送线索为突破。工作中化被动接案为主动出击,贯彻“一条线索就是一个法律监督案件”的司法理念,从案件中深挖检察监督线索。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三级联动协作,针对当事人社区矫正未执行问题,向双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得到法院书面回复认可,发挥了异地检察机关的联动作用,实现了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有效促进检察办案一体化。

  (三)以检察建议促治理。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位于居住密集区,因监控摄像头缺失无法调取视听资料,影响办案质量和居民安全感。通过调研、走访掌握了兴安区警用摄像头布控率低、故障维护不及时等具体问题,公开送达加强视频监控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公安机关已增设警用摄像头12个,并采取多项措施整改落实。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寄递违禁品、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车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等情况,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市域治理精细化水平,形成监督办案素能提升的“乘数效应”。

“党建+引领”

以“小切口”推动“真落实”

  重罪检察部门始终坚持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不断锤炼干事创业本领和溯源治理水平,通过检察能动履职“对症下药”,消除社会治理中的“顽瘴痼疾”,为溯源治理贡献了检察方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倾情守护窨井安全。为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制定《贯彻落实重罪领域系列检察建议工作方案》,一体推动贯彻落实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联合公益诉讼部门制定校园周边井盖月排查计划,定期深入城乡道路、小区、广场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实地踏查,移送校园周边窨井问题线索1件,以未检热线作为切入点,处置问题井盖线索1件,通过内部联动推进诉源治理。主动向群众收集线索,以数字检察助力隐患排查,联合检察技术部门研发安全隐患随手拍小程序,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依托机制及检察建议,积极搭建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沟通协作桥梁,今年以来推动解决破损、移位、溢水、丢失等井盖问题26个,通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等方式,促推“四号检察建议”在鹤岗取得实效。

  (二)倾心守护寄递安全。为进一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鹤岗市检察机关延伸监督触角,依托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依法打击寄递精神药品、寄递烟草制品案件,坚持办案溯源,结合地域特色制发检察建议,同时,强化关键节点监管,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邮件绝对安全。做到走访宣传全覆盖,持续推动寄递企业落实“三项制度”,务求违禁物品不出国界、不出省界、不出市界,从业人员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快递企业主动报告可疑线索8条,成案3件,形成了“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推动寄递企业新增检测设备31台,组织对快递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讲解200余人次,走访企业86家,将普法教育设在公开销毁毒品现场,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发送普法报警短信60余万条,自主研发“安全隐患随手拍”小程序,倾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三)倾力守护生产安全。以护航企业安全为切入点,实现多点聚焦,一体守护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工程安全、防火安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煤矿、加油站、春季工程施工现场、大型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分析企业生产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提出防范建议,发现问题现场敦促、现场整改,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双提升。深入乡村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法治讲座,增强农户安全生产意识,并送达《检察提示函》,为护春耕提供可行性的检察参考,以检察履职实现保安全、护春耕,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路政设施开展安全检查,防止线路老化漏电、灯头灯罩松动伤人,增强企业防火意识,针对监督走访发现的隐患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萝北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发检察建议,打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组合拳”,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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