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暖心事】工农: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时间:2025-08-07
来源:鹤岗工农检察
作者:王丛玉
编辑:王阳
审核:常东方
“我一时冲动动了手,破坏了邻里和睦,我真心认错,当着街坊邻里的面,我保证今后一定改正。”7月31日,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开进了社区——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将一桩因邻里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听证现场,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这既是邻里矛盾的“调和剂”,更是以“邻里纠纷的鲜活案例”实现精准普法,让法治的花朵开放在每一位居民的心田。
案情回顾:拳脚伤邻起波澜
同住一小区的张某与刘大爷,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未能克制情绪,挥拳击打刘大爷面部致其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真诚悔过,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刘大爷的谅解,双方裂痕初步弥合。考虑到张某在社区表现一贯良好,双方又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检察机关在依法审查基础上,拟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将听证会开到百姓“家门口”。
听证现场:情理法理聚民心
这场设在社区的听证会,除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专业人士外,还特意邀请了社区工作者、物业代表及普通居民参与。在充分听取各方陈述与讨论后,与会人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意见: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生活中,邻里摩擦难免,但‘拳头’绝非解决之道!动手一时爽,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身陷囹圄——法律红线,碰不得!”这番直白警示,结合真实案例点破邻里之间纠纷误区,赢得在场群众的深深共鸣。“在家门口就学了法,以后遇事得冷静,可不敢再动手了。”一位居民感慨道。
效果延伸:“枫桥经验”暖基层
听证落幕,参会各方对检察机关主动下沉社区、融入基层的创新实践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此举既是司法透明的生动实践,更是一堂入脑入心的法治公开课。下一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耕细作“家门口的检察院”,深化运用检察听证、意见征询等机制,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深度融入检察履职,让公正司法的力量穿透程序,不仅解群众“法结”,更化百姓“心结”,于细微处筑牢社会和谐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