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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更优成效

时间:2024-06-29

来源:市院第二检察部、宣传教育培训部

作者:刘道光

编辑:孙泽宇

审核:葛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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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强调

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

“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更优成效

 

  6月28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期间讲话精神和省院调研组有关工作要求,总结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及全省“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阶段性汇报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两个专项”行动典型案事例及经验做法,8个基层院检察长围绕最高检部署和省院、市院要求就“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别作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自最高检部署“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系统谋划,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企、涉民生案件,建立健全了一批办案机制,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开,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举措,努力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紧扣一个“护”字,抓住一个“实”字,务求一个“效”字,以更强责任感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强化法律监督,紧扣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践行“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案,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作配合,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努力打造更多亮点品牌、培树更多典型案例,讲好检察护企、检察为民故事。

  会议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开至各基层院。市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基层院检察长以及市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院检察人员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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