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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伴春风润校园 以检之名护成长

时间:2024-04-20

来源:市院第七检察部

作者:刘丽娜

编辑:孙泽宇

审核:刘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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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被欺凌不敢报告怎么办?学生欺凌的成因有哪些?如何从根源上防治学生欺凌?4月19日,按照《鹤岗市检察机关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排,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来到鹤岗市第八中学,为50余名小学生讲授主题为“加强自我保护 远离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

  “辱骂他人是校园欺凌吗?”“打群架就是犯罪吗?”讲解过程中,检察官结合ppt演示、微视频等学生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面对面”与在场学生互动交流,充分调动了孩子们参与思考和应答的积极性,讲座在“一讲一问一答”中让同学们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里生根发芽。

  “小明原本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因为在一次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高年级学生,发生了一件事情,他从此没有了笑颜。”“不要成为冷漠的旁观者,因为下一个受欺负的可能就是你自己……”“面对欺凌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勇敢一点,也许你不经意的举动能将被欺凌者从深渊中拉出……”对学生欺凌行为中的各个角色进行分析后,检察官语重心长地教育孩子们,对欺凌行为不能冷眼旁观,要坚决说“不”。

  “希望大家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守住法律底线,拒绝校园欺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书籍和钢笔只是学具,让网络成为沟通的工具,让温馨的话语催化同学间的友谊,让校园生活成为我们长大后的美好回忆”。讲座最后,检察官向在场的同学们深情寄语。

  法治课后,检察官与学校领导进行座谈交流,确定了下一步法治进校园活动计划,并向在场学生发放了校园欺凌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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