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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检察院:做优做实检察建议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4-03-21

来源:市院法律政策研究部

作者:李健玮

编辑:汤兴江

审核:刘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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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鹤岗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办案,着眼“抓前端、治未病”,在做优做实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工作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作用。”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文胜介绍。据统计,2021年以来,鹤岗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4件,被采纳124件,采纳率为100%。

更新办案理念 下好强基固本“先手棋”

  组织专题学习,发挥优秀检察建议示范引领作用。全国、全省2022年度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及文书评选结果发布后,由法律政策研究条线牵头,鹤岗市两级院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以检委会学习、业务大讲堂、全体学习等形式对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及文书进行充分学习,为持续做好鹤岗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修炼好“内功”。

  鹤岗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通过对本地区2018年至2022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情况开展专项评查,发现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为了通过检视问题达到立行立改,组织两级院开展“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务问题剖析”专题培训,通过列举常见问题、分析法律依据、实践操作演示,对共性问题进行纠正,对实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升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能力。

  为了充分发挥各基层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审核把关作用,鹤岗市检察院随后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业务“以赛代训”培训班,召集两级院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业务骨干,通过答题、汇报、互评、点评等环节,对8个案件的检察建议书和调查终结报告“挑毛病”“开药方”。“这次培训的形式与以往‘填鸭式’的培训不同,通过实战演练,大幅提升了我们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审核把关能力。”参加此次培训的检察官信心满满地表示。

深化能动履职 打出提质增效“组合拳”

  近年来,鹤岗市检察院逐步发挥市级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引领作用,通过在类案分析中发现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数量逐年增加。“我们在日常办案中,始终在探索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进而达到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这是我们鹤岗检察提高检察监督质效,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尝试。”鹤岗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负责人说道。

  2023年,鹤岗市检察院通过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10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进行研判,发现污染企业或个人对扬尘污染的影响和危害认识不足,缺乏主体责任意识,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各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全链条防控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开展了“煤城”扬尘污染监管问题专项法律监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做好跟踪督促和落实。提出精准落实检察建议的方法措施,协助主管部门制定煤炭采选和矿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扬尘污染治理协调会,凝聚扬尘污染治理共识;按照区域划分完善责任清单,形成闭环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全民共识。经过整治,鹤岗市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98.2%,位列全省第三位。

  鹤岗市检察院基于对基层院一个时期办理的同类型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深入调查,通过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就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既促进被建议单位堵漏建制、提高治理能力,又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实现“1+1>2”的社会治理效果。“当前,我们在办案中坚持以‘类案思维’为引领,通过‘类案’分析,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办案检察官表示。

  据悉,鹤岗市检察院近两年制发的7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均是从类案分析中发现监督线索,进而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督促落实整改,检察机关对市域社会治理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鹤岗市检察院就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问题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及文书”,并获最高检提名奖。

做实监督“刚性” 祭出落地落细“关键招”

  “规范审核制发程序,是提升检察建议‘办复’效果的基础,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审核把关作用。”鹤岗市检察院制定《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实施细则》,经过检委会审议后印发两级院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程序,充分发挥好法律政策研究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审核把关职能、落实好市级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双审核制度,在录入系统前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审核两份材料,对社会调查未履行、履行不到位、检察建议制作不规范的,一律退回修改。

  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需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萝北县检察院在开展废品回收经营机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时,联合消防机构、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各大废品回收经营机构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县域内废品经营机构存在紧邻住宅区、电线私拉乱接、易燃材料随意堆放、消防设施不全等大量安全隐患问题,在向主管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萝北县检察院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呈请县委主要领导,争取县委县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县委书记批示“县检察院调查内容详实准确、切中要害,提出建议很有针对性,请县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消除废品回收经营机构安全隐患,实现了规范经营,达到很好的治理效果。

  为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刚性,鹤岗市检察院建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步抄送和审查机制,对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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