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传承、奋进!这里的主题党日活动“别样红”
时间:2024-03-15
来源:市院机关党委
作者:谭士鑫
编辑:汤兴江
审核:刘道光
今年以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属性定位,通过搭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努力以理念更新破解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两张皮”的问题,持续增强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构建以机关党建“红色引擎”推进检察业务发展双融双促的工作新格局。
回顾,致敬辛勤付出!
2024年2月7日,一场名为“鹤检”贺春—迎新春茶话会暨总结汇报文艺汇演的演出节目在市检察院拉开帷幕,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自编自演的舞蹈、歌曲和小游戏等轮番上场,给辛苦一年的同事们带来一场“声光电”结合的视觉盛宴。通过观看演出,大家一致表示,过去的一年,在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建工作异彩纷呈,先后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市检察机关运动会、全市检察机关迎“七一”文艺汇演、续植“检察公益林”等系列大型群体性活动,全市检察人员的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得到了明显提升,也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结出了累累硕果。2023年,1人荣获最高检“个人一等功”,1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34人次获省直部门以上表彰,多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表扬肯定。
传承,为了从“新”出发!
“我们既要提升自己,也要帮助别人”。3月5日“雷锋日”主题党日系列活动中,市检察院的党员干部们采取不同的方式践行着新时代的“雷锋精神”。有的“组团”深入2户困境儿童家中,利用支部党员捐款为3名困境儿童送去了米面油生活必需品以及牛奶等营养品,同时为他们带去了学习用品和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指导读本以及自制法律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的“法治大礼包”;有的“结队”前往南山区大陆社区开展“主题普法+志愿服务”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向社区工作者详细解读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典型案例,以及我市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有的“成群”来到鹤岗市社会福利中心,为“老人之家”送去了精心挑选的水果等物资,详细了解老人们的饮食起居及健康状况,同时结合职能向孤寡老人宣传普及防诈知识,守好“钱袋子”。市检察院党组在部署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时强调,检察机关不仅要承担党和人民授予的职责,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努力以检察履职传递司法温情,真正体现出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属性。
每个人都是“家庭”的组成部分,与家庭共同度过的时间越长、一起经历的事情越多,就越难对“家庭暴力”这样严重破坏家庭关系,甚至会影响家庭关系稳定状态的问题视而不见。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市检察院组织市院机关女检察人员在市中心广场、五指山公园同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维权问题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便捷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初衷就是:“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家庭关系中存在的暴力问题并不只是“家事”,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
奋进,不负职责使命!
在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部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周例会调度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季度工作安排和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施工图”,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精细化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做到同向而行、同向发力。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龙年上班伊始,一张“第二十条”电影票发放到市院机关每名检察人员手中。大家在观影后群情振奋、心潮澎湃,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对正当防卫的实际应用有着更深的情愫。一名青年检察人员表示“以前都是在课本上干巴巴的学习这条,后来通过案例掌握这条,但是通过大屏幕重温《刑法》第二十条的时候,心里最大的感受就是震撼!”通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唤起大家对法律学习的热情,这是市检察院党组组织观看这部法治题材电影的初衷,从过去的被动接受,到现在整个感官的全方位去感受,可以说这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很多专题授课,更加激起了检察人员心中那一抹热爱、那一份执着,凝聚起了活力充盈、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的融合是一种“润物细无声”和“潜移默化”的过程,这就需要改变过去“耳提面命”的说教方式,通过从办公室走出去主动参与一些活动,进而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提振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不断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为新时代鹤岗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