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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规范填报“三个规定”?这堂培训给出“标准答案”

时间:2024-01-26

来源:市院检务督察部

作者:孟 露

编辑:汤兴江

审核:刘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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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月25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题培训会。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以“现场+视频”形式分别在市院主会场和各基层院分会场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学习了省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市院检务督察部孟露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例、填报工作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及如何规范填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卓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全市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司法廉洁、防止司法腐败、净化司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在深化理解、完善制度、规范填报上下真功、求实效。要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层级各主体填报责任;要持续强化教育引导,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工作落实;要持续强化追责问题,以责任追究倒逼各类问题有力解决。

  下一步,鹤岗市检察机关将在思想认识上持续深化,在司法办案中有效落实,全力做到“逢问必录、有问必填”。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在优化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本领上用劲用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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