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在行动】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我们这样做!
时间:2023-10-10
来源:市院基层工作部
作者:孙冰冰
编辑:汤兴江
审核:刘道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强调,要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开创发展新局面。
今年以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夯实履职根基,在守正中把准方向,在创新中实现突破,以务实行动展现鹤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作为。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
抓实市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基层制度,将基层院建设纳入班子成员领导责任体系,每季度通报薄弱院帮扶和先进院创优情况,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市院领导同志和内设机构联系基层院工作意见》,压实压靠市院帮扶指导责任。用足用好调查研究这一重要法宝,组织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立体式大调研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包联基层院,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五个方面全面总结基层院特色亮点工作,帮助解决班子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工作推进体系,聚焦重点任务落实
将加强基层院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台账,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出台《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对下指导规则》,制定54项具体任务,累计开展对下指导120余次,有效提升指导精准度和实效性。研究制定《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能力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质效加强办案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带动基层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三、构建督导检查体系,带动工作整体提升
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有序推进基层检察院分类建设,建立“一院一档”动态管理机制,对基层院精准把脉,因院施策,定期发布“红黑榜”,亮成绩、晒不足,激发基层院创先争优内生动力。工农区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获评“2023-2024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研究制定《四不两直随机检查工作方案》,对基层院业务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激发内生动力
健全完善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符合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规律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年度考核评价基层检察院工作方案,紧扣“抓基层、打基础”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围绕“考什么”“怎么考”不断优化完善考核指标。印发《市院部门主要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基层院建设工作设置单独考核评价细则,倒逼职能部门把帮扶指导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真正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多元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