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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两城建设”专题研讨

时间:2022-06-29

来源:鹤岗南山检察

编辑:孙泽宇

录入:孙泽宇

审核:谭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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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保证措施。一是由院政治部牵头制定中心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具体措施,党支部负责制定支部“第一议题”落实、指导业务融合方案,长期坚持,认真执行。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推动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是严格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论述,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和党中央最新文件,确保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深入落实。四是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在学习中进一步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检察工作思路和举措。

  6月27日,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以及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之后,结合市委书记李洪国在鹤岗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按照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城、生态和谐宜居城”的战略目标,检察机关如何推动“两城”建设,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岗目标奋勇前进,党组成员按照“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书面研讨。班子成员在研讨过程中查找短板弱项,结合分管工作,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研讨,大家达成共识,实现“两城”目标,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接续奋斗,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要、实干为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谱写鹤岗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要立足服务大局,搞好法律监督,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做出新时代南山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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