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时间:2021-07-02
来源:市院宣传教育部
编辑:汤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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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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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剑秋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汇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下一步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上半年,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以市委政治巡察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肃整治违反“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深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鹤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张剑秋在总结时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要锲而不舍,纵深推进。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律自觉、检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结合实际,抓出实效。对工作中存在的只重部署,不抓落实;只求无过,不敢作为;对上级精神不领会,对下面工作不了解等“四风”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三要以上率下,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必须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敢抓敢管,带头改进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好“一岗双责”。四要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充分利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履行职责。